分支表是对各管道等级的支管连接形式作出具体的规定。
编制原则如下:
①. 支管连接表应按各管道等级的要求分别编制,支管连接形式相同的管道等级也可合并编制。
②. 支管连接应在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选择根部元件连接形式。
编制一般要求如下:
①. 1 1/2 in以下三通一般采用锥管螺纹或承插三通,除有缝隙腐蚀介质外,2in以上采用对焊连接三通。
②. 管道分支表依据开孔补强计算表,确定其焊接支管是否需要补强。
③. 2in及2in以上主管、2in以下的支管应优先选用半管接头或支管台。
④. 设计压力大于6.3MPa的管道主支管为异径时,不宜采用现场制造的焊接支管,宜采用三通,或在主管上开孔并焊接支管台,当支管为等径时宜采用三通。
⑤. 支管连接表的具体格式见表4-79及表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