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管道设计人员因不清楚静电接地范围而引起设计事故,因此着重讲述。我国管道静电接地和跨接相关标准规范有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HG/T 20675《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SH/T 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等规范也有专门的章节对管道静电接地实施作出规定。ASME、PIP等国外标准规范也有具体规定,国内外一些大型公司和工程建设单位,对管道静电接地设计有企业级的规定。


   ①. 位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内的管道应进行静电接地。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内,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积聚,如果产生电火花,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为了防止在电气设施使用过程中产生电火花,引燃或引爆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内的强、弱电设施均需要选用防爆型。


   ②. 氧气管道应进行静电接地。氧气是一种特殊的介质,其本身不燃烧,却是强氧化剂,在纯氧的环境中,钢管会被点燃。因此虽然氧气不属于可燃介质,但纯氧管道必须良好接地。


   ③. 气固管道应进行静电接地。气固管道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静电,必须保证管道良好接地,防止大量静电集聚。


   ④. 平行敷设的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设置静电跨接。近距离平行敷设的管廊,为保证两根管道等电位,需要每隔20m设置跨接。


   ⑤. 管道进出装置界区处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界外管道和装置内管道间电荷的相互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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