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置内构筑物的类型


  装置内构筑物包括管架(包括管廊)框架、平台梯子、放空烟囱,防火墙、管沟、围堰等。



二、构筑物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


  ①. 在构架上布置设备时,应结合结构设计布置设备的支座梁,且应将尺寸相同或相近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层构架上。


  ②. 靠近管廓的构架立柱宜与管廓立柱对齐。


  ③. 构架的层高应符合的要求:生产过程要求设备布置的高度;设备操作和检修的必要高度;管道布置的高度(包括与管廊相连管道的高度)。


  ④. 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设备采用多层构架布置时,除工艺要求外,其构架不宜超过4层(含地面层)。当工艺对设备布置有特殊要求(如重力流要求)时,构架层数不受此限。



三、框架的布置设计


 1. 框架的类型


  框架按设备布置需要可以和管廊结合在一起布置,如管廊下布置机、泵,管廊的管道在泵的上方,管道上方第一层框架布置高位容器,第二层布置冷却器和换热器,最上一层布置空冷器或冷凝冷却器。框架也可以独立布置。根据各类设备要求设置,如塔框架、反应器框架、换热设备和容器框架等。


 2. 框架的结构尺寸


  框架的结构尺寸,按设备的不同要求确定,在管廊附近的框架,其柱距与管廊柱距对齐为宜,一般为6m。框架跨度随架空设备要求不同而异。框架的高度应满足设备的工艺操作、设备的安装检修和敷设管道的要求。框架的层高。按最大设备要求确定,但在布置设备时尽可能将尺寸相近似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层框架上,而且要考虑设备支座梁的位置,使其经济合理。



四、平台梯子的布置设计


  ①. 在需要操作和经常维修的场所应设置平台和梯子并按防火要求设置安全梯。


  ②. 在设备和管道上,操作中需要维修、检查、调节和观察的地方,如人孔、手孔、塔、法兰、调节阀、安全阀、取样点、流量孔板、液面计、工艺盲板,经常操作的阀门和需要用机械清理的管道转弯处都应设置平台和梯子。


  ③. 对平台的尺寸要求


   a. 一般平台宽度不应小于0.8m,平台上净空不应小于2.2m。


   b. 相邻塔器的平台标高应尽量一样,布置成联合平台。


   c. 为设备人孔、手孔设置的平台,与人孔中心的距离宜为0.6~1.2m,不宜大于1.5m;与手孔的距离不宜大于0.8~1.4m。


   d. 为设备加料口设置的平台,距料口顶不宜大于1.0m。


   e. 装设在设备上的平台不应妨碍设备的检修,否则,应做成可拆卸式的。


   f. 为立式换热器设置的平台与上部管箱法兰或管箱盖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g. 为了便于检修水箱内的管束,水箱上的平台应是可拆卸的。


  ④. 梯子的设置要求


   a. 厂房和框架的主要梯子和操作频繁的平台的梯子应采用斜梯。成组布置的塔的联合平台,宜采用斜梯。其他场合可设直梯、并应按疏散和安全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梯。


   b. 在设置平台有困难而又需要操作和维修的地方可设置直梯,如在设备上安装的压力计、温度计,不经常打开的手孔,液位控制器在2.0~3.5m之间,以及为地下设备设置的地坑深度为2.0m以上等处。


 ⑤. 梯子的尺寸要求


   a. 斜梯的角度一般为45°,由于条件限制也可55°,每段斜梯的高度不宜大于5m。超过5m时可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子。


   b. 斜梯的宽度不应小于0.7m。


   c. 直梯的宽度宜为0.4~0.6m。


   d. 设备上的直梯宜从侧面通向平台。每段直梯的高度不应大于8m。超过8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子。


  根据GB 4053.1-2009“单段梯及多段梯的梯高均应不大于15m”结合石油化工装置的特点,规定作为操作梯每段梯子的高度不宜大于10m;作为安全疏散梯的每段梯子的高度可大于10m,但不应大于15m。


   ⑥. 超过2m的直梯应设安全护笼。


   ⑦. 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为1m,20m以上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一般为1.2m。防护栏杆为固定式设施。对于影响检修的栏杆,应采用可拆卸式的。


   ⑧. 根据GB50160防火规范要求,甲、乙、丙类塔区联合平台以及其他工艺设备和大型容器或容器组的平台,均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出口,各安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5m。但对不大于8m的甲类平台和长度不大于15m的乙、丙类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相邻的框架、平台宜根据安全疏散的需要用走桥连通。


   ⑨. 根据GB50160防火规范要求:进、出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在装置的边界处应设隔断阀和8字盲板,在隔断阀处应设平台,长度等于或大于8m的平台应在两个方向设梯子。


   ⑩. 平台荷重一般为200kgf/㎡,对于供检修用的平台一般按400k0kgf/㎡均布载荷设计。对于大型设备应按其最大部件荷重与土建专业商定。



五、梯子、平台、活动梯子平台的设计部位


  操作、检修用梯子、平台、活动梯子平台的设计部位见表14.1。



六、放空烟囱的布置设计


  ①. 可燃气体及有害气体的排放要求和高度,应符合现行GB 1629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或项目建设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规范要求。


  ②. 放空用烟囱应设置在装置的一端或边缘地区,且位于装置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③. 放空用烟囱与周围平台的位置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如在烟囱顶部外缘水平方向20m范围内布置平台,烟囱顶部至少高出平台3.5m,如图14.1所示,如平台上还有操作室,烟囱应高出操作室的屋顶2m。


   b. 如在烟囱顶部外缘算起水平方向20m以外布置平台,平台应按图14.1的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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