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按GB 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与周围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与城镇居民点或人群密集的村庄、学校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②. 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以及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③. 与高速公路及一、二级公路水平敷设时,其距离不宜小于10m。


  ④. 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


  ⑤. 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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